2017年,成都市政府和成都市公安局相继颁发了《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》和《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落户政策》,根据相关规定,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,以及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,只要满足条件均可落户成都。为满足我校毕业生及未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研究生落户成都的意愿,根据以上政策,特做如下相关说明:
一、申请对象
1.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;
2.未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在读研究生;
特别注意:
1.在校学生如在入学当年11月30日前未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,中途不得申请落户学校集体户。
2.学生户口迁入高校后,除退学、转学外,毕业前不办理迁出。
二、落户地选择
(一)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已有住房
1.申请人已在成都有住房,可将户口直接迁移至房屋所在地,不得再申请其它区域落户;
2.申请人没有住房,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,可在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,也可选择其它任何区域落户;
(二)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无住房
应届毕业生或未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在读研究生,无论在成都有无工作单位,欲落户成都,可持本科毕业证在成都市任意区(市)、县公安办证中心打印无房证明后申请落户。
三、所需材料
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,选择住房落户或集体户落户,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后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。
(一)落户集体户
1.《入户申请表》(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领取);
2.毕业证书(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);
3.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(户口在原籍地的提供居民户口簿)和居民身份证;
4.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(指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》,在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打印);
(二)落户住房
1.《入户申请表》(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领取);
2.毕业证书(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);
3.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(户口在原籍地的提供居民户口簿)和居民身份证;
4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无产权证的提供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》);
5.亲属关系证明(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)。
四、办理方式
学生可到对应的办证中心现场申请办理,也可关注“成都公安微户政”公众号(cdweihuzheng,二维码见下),在该公众号上预约办理,受理预约后到现场办理将无需排队。
保卫处户籍咨询电话:87092119。
保卫处
2018年4月23日
附:成都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办证中心地址及电话
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:顺城大街391号 电话028-68382288
温江公安办证中心:柳城南江路116号 电话028-82740942
锦江公安办证中心:大慈寺路48号 电话028-84550103
青羊公安办证中心:文武路1号4楼 电话028-86647997
金牛公安办证中心: 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 电话028-87707272
武侯公安办证中心: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四区 电话96166
高新公安办证中心: 天府一街1008号(高新七中对面)电话028-85141216
成华公安办证中心: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电话028-83283612
天府新区办证中心: 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(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) 电话028-85633116